2.具有同时接待150人以上宴会的条件和相应的设施。能承办中级以上宴会、酒会。
3.餐厅布局合理、有不同规格、各具风格的餐厅。就餐条件舒适,餐厅内环境幽静、灯具别致、光线适宜,地面满铺地毯或采用较高档建筑材料装修。配有高级桌椅、空调、沙发或座椅、音响设备、字画、盆景、装饰花瓶等陈设。使用布料桌布、口布和成套餐具、酒具、用具,圆桌席配有优质转盘,有空调设施。
4 .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宾客休息处。
(三)厨房
1.厨房宽敞,布局合理,地面满铺防滑材料,墙面满铺瓷砖,温度适宜,光线充足,上下水道畅通,有效果良好的排风设施和通风口及消防设施,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施。
2.红案、白案、开生间分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冷荤间,配有充足的冷藏设备。
3.全部使用不锈钢工作台,灶台、橱柜和优质炊具、设备、用具。
4.洗碗间位置合理,有足够的洗刷、消毒设施。
(四)公共设施设备
1.有停车场或回车线。
2.四层楼(含四楼)以上的营业餐厅,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每个楼层有分设供男、女宾客使用的、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卫生间。用高级洁具和高档材料装修,有洗手盆、半身镜、卫生纸、香皂、自动干手器等必备品。有专人负责清扫,随时保持洁净,无异味。
4.在适当位置有免费供顾客使用的市内电话(免费范围按青岛市物价局、邮电局青价费[1997]34号文件规定执行)及电话簿。
5.有更衣、防蝇、防鼠、防火、存放垃圾等设施。
6.备有应急灯。
7.配有空调设施。
三、技术力量
(一)由特级烹调师任厨师长。烹调、面点至少各有一名一级厨师常年顶岗操作。
(二) 烹调:二级以上的(含二级,下同)烹调师占红案制作人员的30%以上。
(三) 面点:二级以上面点师占白案制作人员的25%以上。
(四)餐厅服务
1.有一级宴会设计师组织日常的接待服务工作。
2.二级以上餐厅服务师不少于餐厅服务人员的15%。
3.所有服务人员都受过专业培训,技术熟练。
(五)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具有一定的酒店管理工作经验及较高的文化水平,受过酒店管理知识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四、物价管理
(一)有专(兼)职物价员,经过物价部门业务培训并取得岗位合格证。建立健全明码标价、投料核算、价格台帐、价格结算等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二)餐饮业价目簿(表)、标价签等由物价检查所统一监制。
五、菜点质量
(一)店内至少经营一个菜系,或具有明显地方风味特色,至少有一种菜点在全市评比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