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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

  二、公办初中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1

杂费

每生每学期

城市90元农村 70元

青价费[2000]232号

2

借读费

每生每学期

500元

同上

仅限跨省、市、县流动人口的上学子女,缴纳借读费后,不再缴纳学杂费。

3

体检费

每生

城市5元

同上

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农村不收

4

电教教材代收费

每生每学期

12元

同上

仅限电化教育示范学校收取

5

课本费及学具代收费

每生每学期

按教育局收费通知书列出的目录和收费标准公示

  

6

课堂作业本代收费

每生每学期

最高不超过20元

青政办发[2001]115号

学期末多退少补,范围内据实收取

7

班费

每生每学期

农村最高不超过10元城市最高不超过15元

同上

学期末多退少补,范围内据实收取

8

取暖费

每生/供暖期

集中供热 40元一般炉具20元

青价费[1997]224号

9

中考考务费

每生每门

文化课3元体育5元

鲁价涉发[1996]207号

 

10

体育艺术类招生加试费

每生

20元

青价费[1997]159号

11

军训食宿费

每生每天

住宿费不超过 5元伙食费不超过10元

青教通[1998]246号

仅限初一新生,据实收取

12

学生装

每生每套

男生172元女生173元

 

13

课余时间上网费

每生每小时

最高不超过1.8元

青价费[2001]98号

学生自愿,经教育局验收具备上网条件的学校收取

14

自行车看管费

每生每月

1元

青教通字[1998]245号

学生自愿

15

馏饭费

每生每月

最高不超过3元

同上

学生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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