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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试行年薪制的通知

  4、一票否决原则。企业领导人因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廉洁从业方面严重违法乱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取消企业领导人员当年的效益年薪。

  三、试行年薪制的范围、程序及考核方法

  (一)范围

  试行年薪制的范围为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其中23户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由市国资委负责考核兑现;其他企业由相关控股公司负责考核,报市国资委审查后兑现。

  (二)程序

  第一步 签定经营目标责任书

  市国资委与23户重点企业签定经营目标责任书。各控股公司与所属全资、控股企业签定经营目标责任书(签定前须报市国资委审定)。

  经营目标责任书明确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年薪标准、年薪管理等事项。

  第二步 动态监控

  企业按月按季向市国资委、各控股公司报送月度财务快报、季度财务报表及经营目标完成进度。

  第三步 年度考核

  --决算审计。年度结束后,市国资委、各控股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

  --企业自评。企业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

  --监管单位考核。市国资委、各控股公司组织对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奖惩意见。

  --审议决定。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作出奖惩决定。

  (三)考核方法

  按照分类分级、综合考核的原则,确定企业经营责任目标和年薪标准。

  市国资委考核的23户重点企业中,4户公用事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上限为15万元,另19户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上限为48万元;控股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上限为40万元。

  投融资类控股公司

  1、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由基本指标和其他指标构成。

  基本指标: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增长率=(年末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初净资产×100%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他指标:根据全市企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结合企业实际确定,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融资额、改革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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