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全省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在我省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情况下,指导和规范各相关市州、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特大事故等影响,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我省电网、西北电网或重要中心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保证重点。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省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甘肃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兰州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广电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军区、武警甘肃总队、兰州铁路局、省电力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及在甘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发电公司等单位和企业的分管领导为成员。
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应急领导小组”)、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统一指挥我省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和社会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各相关市州、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Ⅱ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2.1.2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兰州电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兰州电监办专员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省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省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国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我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