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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154号 2007年10月31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省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2 市州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3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职责
  2.4 信息联络员
  3 事件分级
  3.1 Ⅰ级停电事件
  3.2 Ⅱ级停电事件
  3.3 Ⅲ级停电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Ⅰ、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4.2 Ⅲ级停电事件响应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人员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宣传
  6.2 培训
  6.3 演习
  7 信息发布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调查
  8.2 改进措施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9.2 预案解释
  9.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41号),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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