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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核定海泊河22号B片(海泊雅居)住宅物业项目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核定海泊河22号B片(海泊雅居)住宅物业项目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青价格〔2008〕127号)


青岛泰基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泊河22#地B片(海泊雅居)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建议》(青泰综[2008]2号)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青价房[2007]13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住宅物业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序号

项目

物业服务等级

(或类别)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一、

物业服务费

 

 

 

1

综合管理服务

四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10

2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四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8

3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四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10

4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三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4

5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日常运行、养护服务

 

 

 

1)

共用部位

三类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2

2)

公共照明

三类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3

3)

消防系统

二类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1

4)

避雷系统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1

5)

弱电系统

二类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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