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处置盘亏、报损、丢失等资产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因责任人过失造成资产损失的赔偿和灭失等保险理赔按照处置收入管理。重大资产处置的核销应由专业鉴证机构鉴证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经济鉴证工作。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有偿转让处置国有资产,必须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文化体制改革资产管理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鲁财资[2007]97号)规定办理。要加强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健康进行。
  (四)强化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分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及残值收入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以及利用国有资产从事其它形式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要按照预算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监管
  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已举办的经济实体,要按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进行脱钩。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脱钩改制等产权转让事项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3号)规定办理。转让所属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加强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监管。对事业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建立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落实监督机制,按照省财政厅《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规定,对年度决算由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并据审计报告办理产权登记,确保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主管部门要依据《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要结合年报决算向财政部门报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效益情况,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