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领航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8〕166号)
南京领航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增加收费项目的报告》收悉。你校是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技工学校。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会计电算化、现代物流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3500元;商务英语、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轮机管理、国际海员(水手)、国际海员(机工)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机电一体化专业收费按宁价费[2007]177文规定继续试行一年。
二、实习材料费:按《转发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衔接同类高职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5]265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