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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公路客运线路票价的通知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公路客运线路票价的通知


各有关旅客运输单位:
  为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满足广大旅客的需求;根据《安徽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皖价服[2001]4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部分新增客运线路票价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部分客运线路票价。(详见附表)
  二、各客运站(点)在客运线路运营前,要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运营后,要在营运车辆内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本价格自二00七年二月十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仍按市物价局、交通局合价经费[2001]106号文件执行。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合肥市部分新增公路客运班线票价表
  单位:元/人

讫点

车辆等级

核定票价

执行票价

备注

荷泽

中高一

129

89

六合

中高一

59

46

深圳

高级卧铺

665

300

金湖

中高一

72

60

滨海

中高一

90

90

同线同价

南宁

高级卧铺

720

388

洛阳

高级卧铺

275

172

盛泽

大型高一

130

102

丹阳

中高一

79

62

彭泽

中高一

89

68

马鞍山

大型高二

60

60

车辆改型

金华

中高一

219

219

海门

中高一

105

105

同线同价

东阳

高级卧铺

165

165

同线同价

永康

高级卧铺

185

185

同线同价

福鼎

高级卧铺

320

320

同线同价

珠海

高级卧铺

380

380

同线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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