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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通知“指挥领导组”成员到监控室就位,进行现场指挥(电话联系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4)向“119”消防报警台请求支援,并通知“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准备。

  (5)“灭火行动组”

  ①着火部位的在岗人员:火灾发生在本岗位时,工作人员要自动加入“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并向消防监控室汇报请求支援,着火部位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火灾初期的扑救工作,就近拿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消防监控室指派的“灭火行动组”到达后,负责将一些易燃易爆品撤出着火区,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并将扑救情况及时向监控室汇报,不准临阵逃脱,如火势无法控制或有爆炸危险时,要及时撤离火灾现场,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

  ②指挥领导小组指派的“灭火行动组”到达火场后,要首先利用一切消防器材对火势进行控制和扑救,分配部分人员对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和重要物品进行转移至大楼外或距火场较远处,对于重要物品必须交由“安全防护救护组”成员严格看管。

  (6)“防火领导小组”到达消防监控室后,根据火灾情况调动一切人员增援救火工作,对灭火工作进行全盘安排和协调,并通过“消防广播”对大楼所有人员进行疏散撤离。

  (7)“疏散引导组”:除立即组织大楼着火部和其他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大楼外,还要对沿途无工作人员区域的楼层和房间进行检查,引导疏散人员到机关大院北侧集合,点名登记,一切工作完毕后,原地集结待命,等待“防火领导小组”的进一步工作分配。

  (8)“设备保障组”当听到火警讯号后,物业科值班人员应自动对消防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泵房、配电室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良好,确保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送风系统正常运行、消防电梯及消防报警器的电力正常安全供应,并随时向消防监控室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以上方案在火灾发生时启动实施。

  二、防汛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洪涝灾害发生时根据职责和分工不同分为五个组。

  1.省局防汛领导组

  组长:张博书

  副组长:王文涛 杨兆奎

  办公室主任:王军 张建伟

  副主任:王晓明 罗延年

  成员:周祥山 王树申 刘文利 尹旭波

  办公地点:301室 电话:8862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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