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知“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消防监控室就位,进行现场指挥(电话汇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汇报局领导即消防安全责任人,紧急情况可直接向消防责任人报告),并立即通知各个小组就位,各负其责。
4.“灭火行动组”
(1)义务消防员:发生火灾处室的现场人员属义务消防员。应自行加入“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火灾初期的扑救工作,就近拿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灭火行动组”到达后,负责将一些易燃易爆品撤出着火点,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并将火灾扑救情况及时向消防监控室的防火领导小组报告,不准临阵逃脱,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或有爆炸危险时,要及时撤离火灾现场,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
(2)“灭火行动组”到达火场后,首先利用一切消防器材对火势进行控制,分配部分人员对附近易燃易爆物品、贵重物品进行转移至大楼外或距火场较远处,对重要物品必须交由“安全防护救护组”成员严格看管。
5.防火领导小组到达消防监控室后,根据火灾情况,调动人员增援救火现场工作,并通过“消防广播”对大楼所有人员进行疏散撤离。
6.“疏散引导组”
(1)起火处室或科室
①防火责任人:当火灾发生时,所属区域处室的防火责任人具体指挥、组织本处室人员灭火和物资的疏散工作,并及时将现场火灾情况汇报消防监控室,直至“灭火行动组”到达现场。
②岗位责任人:火灾发生在本岗位时,岗位责任人应立即组织本区域内的人员从大楼两侧安全通道撤离大楼,引导疏散人员到机关大院北侧集合点名登记。
(2)其它处室或科室
①防火责任人:当听到疏散撤离广播后,处室的消防责任人具体组织指挥本处人员和物品的疏散工作,当所有人员撤离大楼后,要将本处室的疏散情况汇报消防监控室“防火领导小组”。
②岗位责任人:当听到火警疏散撤离广播后,楼层的岗位责任人要迅速协助防火责任人引导本楼层的所有人员有秩序地从大楼两侧的安全通道疏散撤离,并劝告疏散人员听从指挥,防止有人惊慌或跳楼逃生,发生意外,将所有人员引导至机关大院北侧场地进行集合点名,并做好登记工作。
③义务消防员:(各处室指定两名青壮年为义务消防员),各处室义务消防员在疏散人员撤离本楼层后,要对所辖区域的每一个房间进行全面检查,经查无人时,要在房间门口或楼梯口标上明显标记,并将重要物品撤离大楼外,交由“安全防护救护组”登记看管,餐厅后厨的义务消防员在疏散的同时,对厨房操作间的电、气、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必要时切断电源和关闭煤气阀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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