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地震发生后,具体应急程序为:
(1)监测网络中心尽快确定地震参数;值班室迅速上报省委、省政府、省委信息中心和中国地震局,并向有关人员发送地震短信。
(2)震害防御处收集汇总有关灾情情况,办公室负责上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3)预测研究中心迅速进行震情会商,判断震后震情趋势,按程序上报。
(4)河北省地震局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和地震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随时向省政府报告。
(5)根据预测研究中心震情趋势判断结果,若判断无更大的地震,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震情趋势判断信息,发布稳定社会秩序的公告;组织新闻媒体刊登播出有关地震知识以及稳定社会秩序的宣传报道;注意社会对地震的反应,及时平息地震谣言;适时取消地震应急状态。
(6)根据预测研究中心震情趋势预测结果,若判断仍有可能发生有感或破坏性地震,办公室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建议省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建议省局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
(7)根据震情和灾情的发展情况,做好开展地震现场工作的准备;视情况解除应急状态。
4.2 地震谣言应急处置
省内大中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对我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具体处置程序为:
(1)值班室迅速了解谣言情况,办公室汇总并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2) 河北省地震局视情况派出行政领导或专家,调查谣言的影响情况,分析谣言起因,向当地政府提出平息地震谣言的对策;协助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媒体,迅速平息地震谣言。
(3)办公室将应急情况及时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4.3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
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地震局制定的三级震情跟踪工作方案。
具体应急措施为:
(1)加强震情值班和地震监测,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转,发现异常及时核实与上报。
(2)保证信息传递和震情会商。
(3)办公室按中国地震局要求,确定统一的对外宣传口径。
(4)办公室适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5 附则
5.1 预案管理
5.1.1 预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