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检查有关设区市、县(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此项工作由应急管理处负责落实。
视震情的发展和变化,适时提出撤销临震应急的建议。
3.3 震后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河北省地震局立即启动《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并迅速向省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建议省政府启动《
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河北省地震局履行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河北省地震局立即启动《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河北省地震局组织、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工作。
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河北省地震局立即启动《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在省政府和设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河北省地震局组织、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工作。
凡是中国地震局赴河北省地震现场开展工作的,我局应配合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组成联合指挥部时接受联合指挥部统一领导。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河北省地震局的具体应急程序为:
(1)监测网络中心在震后15分钟(首都圈地区10分钟)内向值班室和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速报地震参数。
(2)值班室得到地震参数后,根据自身职责和《河北省地震局关于发送地震参数短信的通知》规定报送震情信息。
(3) 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接到短信通知后立即到岗,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宣布全局进入地震应急状态,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开始运作,部署全局的地震应急工作并迅速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
(4) 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迅速通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到岗。指挥中心各岗位人员到岗,提供震灾快速预评估结果。
(5)地震现场工作队队员迅速到岗集结,2小时内赴地震现场。
(6)应急保障中心在震后1 小时内迅速准备好车辆及必需物资,随时准备出发。
(7)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会议,及时将河北省地震局掌握的震情、灾情情况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汇报。
如果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迅速建议省政府启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河北省地震局履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