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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2.3.7 宣教中心

  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应急期间提供有关图件和资料;负责地震现场声像资料的摄录制作;负责地震现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河北省地震信息网并在网站上发布应急工作信息;协助做好灾情收集速报工作。

  2.3.8 财务室

  负责应急期间应急资金的保障工作。

  2.3.9 档案室

  负责应急期间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协助做好灾情收集速报工作。

  2.3.10 各中心台

  负责监测台站各种监测手段的正常运转和资料的正常报送;有速报任务的中心台要按照速报规定完成地震速报任务;震区附近的中心台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地震现场,并根据要求参加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其他中心台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时为地方政府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提供服务;协助河北省地震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灾害事件分类

  根据国家对地震灾害的分类标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本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 临震应急响应

  在预报发布后,指挥长宣布河北省地震局及临震预报区所在市地震局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启动《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局统一组织全省地震系统的临震应急工作。

  办公室、应急管理处、震害防御处、监测预报处、预测研究中心、监测网络中心、应急保障中心、计划财务处、应急中心等按照部门职责开展临震应急工作。

  根据震情预测意见,由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向省政府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临时召开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通报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部署落实临震应急的工作,要求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召开临震预报区设区市、县(市)和所在地大型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的临震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当地的临震应急工作;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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