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现场观测数据及时上传、互传和传到现场指挥部的GPRS、GMS、微波传输、对讲机、手机等设备。
2.3.3 应急气象服务信息处理平台
工作台、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加工处理所需的设备和输出设备,应急气象服务工作平台(软件)。
2.3.4 装备维修维护设备
检测、维修工具、防雷设施检测等设备。
2.3.5 灾情收集设备
数码摄像机、照相机等。
2.3.6 后勤保障设备
省、市气象台应急专用汽车(一般是10座以上面包车)、小型发电机、UPS电源、简易休息用具、防化服、防毒面具等防护工具和医药卫生保障设备等。
2.4 应急系统备战时期的要求
2.4.1 应急设备维护
在执行完一次应急任务之后,应对应急设备进行清点、补充、维修维护后入库。平时对应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维护,随时处于备战状态,做到拉出来就能用。
2.4.2 应急队伍的培训
对应急队伍必须进行定期培训,学习接受应急任务时所需要的气象业务、服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应急设备的操作,应急业务规定、应对多种灾难的自我保护和安全知识、简单的医疗自救知识等。
2.4.3 应急系统演练
每年至少一次选择可能需要应对的一个专题,对应急系统较全面的进行应急演练。
2.4.4 应急系统技术储备
需要开发基本的应急气象服务业务工作平台。其中包括当地的各种基本信息库,针对各种应急问题所应关注的气象服务问题、处理思路、办法和技术路线,现场服务材料的文本格式,与MICAPS系统的链接,与闪电定位系统、多普勒雷达等探测显示的链接等。
要针对可能应对的各种气象服务问题,开展相关问题研究和技术开发。
3. 应急气象服务规程
3.1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启动
3.1.1 信息报告
当事件发生地气象局通过多种渠道(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相关单位、政府等)得知并证实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事件尽可能多的情况,领取服务任务,并将情况和任务上报上级气象局直至中国气象局。在征得政府现场服务许可后,应立即与现场指挥部取得联系,加入到现场服务行列中去,并将现场指挥部的联系方式上报上级气象局直至中国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