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
(冀气函〔2006〕12号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各市气象局,省气象台、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为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气象服务工作,根据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保持高度警惕,立足于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严密监视热点区域。同时,严格值守班制度,加强天气会商,为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做好降水、温度、大风、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积极配合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级管理,认真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气象服务工作
(一)省气象台职责
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实时监测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的天气实况,及时提供温度、风向、风力、湿度等气象要素实况。
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的短期和短时天气预报,根据天气形势,滚动制作订正天气预报,及时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二)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省气象科学研究所负责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一旦发现热点和火灾要及时进行核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负责对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及时报告森林草原着火点和火场的情况及发展态势。
(三)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根据省气象台预报产品负责加工制作主要森林草原防火期间每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针对不同的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负责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天气预报节目和手机短信气象服务中加入森林草原防火提示和建议等。
(四)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根据天气形势,积极协调各方关系,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实施方案,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五)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