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受灾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5.3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建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防汛机动抢险队参加应急抢险,由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5.4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沥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船舶的调配。

  5.6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5.8 物资保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商务厅、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级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5.9 资金保障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安排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补助和抗旱补助。需要省财政增加防汛抗旱经费时,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协商,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