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运用计划进行调度时,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按照调度权限,由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立即向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及时收集动态灾情,抓紧核实,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3.1.4 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进行培训。组织必要的防汛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抢险能力。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闸涵、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大中城市防洪堤坝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对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严重影响防洪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依法做好河道清障和采砂整治工作;对备用电源、备用通信设施和闸门启闭设备进行保养、检修和试运行,保证安全运用。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调度方案、蓄滞洪区人员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应急供水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机具、车辆、器材、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