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是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监测、通信、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评估、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灾害损失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合理调度、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6.4.2 培训
定期组织地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6.4.3 演习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5 监督检查
6.5.1 监督检查
由省地震局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6.5.2 责任与奖惩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地震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包括有感地震应急、平息地震谣言、特殊时期戒备、应对毗邻震灾。
8、附则
8.1 制定、修订与管理
本预案由省地震局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地震局承担。
8.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