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村庄河塘疏浚整治。根据省定政策,省财政对苏南五市各区县不安排补助资金。我市对“一区两县”村庄河塘疏浚按任务每方补助2元,其余区县每方补助1.3元。2006年,总投资5925万元,市补助2000万元,县区配套3925万元。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落实对“一区两县”的倾斜政策,同时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最佳效益。区县、街镇是农村河道疏浚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发动,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并落实年度工程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严格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宣传发动、技术服务、检查督促等工作,为全市农村河道疏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规范项目管理。严格依照规划安排项目,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县级报账制等管理制度,并适当简化程序。农村河道疏浚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及用工情况等要向村民公开。督促配套资金落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足额用于项目建设。对政府补助资金、群众投工投劳的情况不仅要接受审计,而且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狠抓标准质量。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程质量标准,重点在清除淤泥、提高引排能力、整治环境、改善水质上下功夫。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镇街水利站具体做好测量放样、施工技术指导,市、县、镇三级水利部门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督查,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的标准一抓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4、严格目标考核。将农村河道疏浚纳入对区县水利建设的考核,对组织力度大、工程效益好、推进速度快的地方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
(四)检查验收
市水利局每年11月底组织对各区县农村河道疏浚完成情况和资金配套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形成综合汇报材料报市农村新八件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农村清洁能源
(一)目标任务
2006-2008年计划在全市新建6000处“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30处规模沼气治理工程,其中大型沼气工程1处,中型沼气工程4处,小型沼气工程25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5处。2006年计划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2000处,小型规模畜禽场沼气工程8处,中型规模畜禽场沼气工程2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处,总投资960万元,市补助100万元。
(二)技术规范
1、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按农村“一池三改”工程规范要求,建设水压式强回流沼气池。户用沼气池建设要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1)沼气池建设标准。建设沼气池应选择GB/T4750-2002国家标准中池型,池容6-10立方米。工程质量要符合《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标准》(GB/T4751-2002)及相关工程技术质量规范。(2)猪圈改建标准。圈舍要与沼气池相通连,粪便自流入池,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并要搭建暖棚等相应保温和防雨设施。(3)厕所改建标准。厕所要干净卫生,与沼气池、猪圈(舍)一体设计,要求安装蹲便器,粪便自流入池,有条件的要建设沼液循环冲洗式厕所。(4)厨房改建标准。厨房改造要洁净明亮,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安装规范美观,砖垒灶台,瓷砖台面,地面要硬化。
2、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沉淀池、调节池、厌氧发酵池、贮气柜等土建工程。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设备安装等应选择技术力量雄厚,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3、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房,配置安装气化机组、燃气净化器等设备设施一套,新建300立方米以上储气柜一座,铺设输气管网,配置安装入户灶具、气表200户以上。秸秆气化机组、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储气柜及其它土建工程应选择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设计、安装及调试。
(三)资金补助
1、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每处“一池三改”平均建设费用为2300元,省财政补助1000元/户,市财政补助300元/户。补助对象为项目村农户。
2、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每处小型沼气工程投资在30万元左右,省财政补助10万元,市财政补助1.5万元;每处中型沼气工程总投资在90万元左右,省财政补助30万元,市财政补助4万元。补助对象为规模畜禽养殖场。
3、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每处项目总投资在80万元左右,省财政补助40万元,市财政补助20万元。补助对象为项目村或企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明确分工,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各区县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为项目法人,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各承担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项目法人对本县项目的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后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对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对于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建设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2、编制计划,组织申报。各区县要对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农户养殖情况以及畜禽粪便的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实施计划,对于那些有积极性并有配套资金的养殖企业和农户给予优先安排,对于今年没有列入计划的企业要制定方案,逐步加以建设。对于今年拟上报项目要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落实到具体的养殖企业和乡、村、户,对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建设方案内容、资金筹措、组织管理等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与分析,按照省农林厅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
3、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项目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逐个对项目开展调研,逐户设计,统一施工。项目建设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从事沼气池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执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中小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站要组织专业队承包建设,按合同管理。施工队要包建设、包质量、包建后服务。各区县建设任务与沼气生产工数量要匹配,原则上按照1个沼气生产工一年负责建造50个沼气池的标准执行。对户用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和项目建设所需的水泥等主要原材料,根据省农林厅统一安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4、强化督促,注重管理。项目所在区县的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专门人员监督工程建设质量,按照省农林厅统一制定的项目用户档案卡片,对每个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档案卡一式二份,分别由建池农户和区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保存,同时向市农林局报送电子卡片。承担单位必须在建设沼气池和秸秆气化工程的同时,同步在设施上刻上编号、建设时间等永久性标志,编号和建设时间要与建设档案的编号和建设时间相一致,以便核查验收和建后跟踪服务。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对建设任务、资金补助、物资分配等情况进行公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等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资金要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