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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新八件实事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新八件实事的通知
(宁政发[2006]1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33号)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面完成2003-2005年农村八件实事三年目标任务、2005年启动的农村五件实事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实施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农田设施提升工程、农村二次改水工程以及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等农村新八件实事。
  农村新八件实事事关全市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政府组织市相关部门分别研究制定了农村新八件实事的实施方案,并成立市农村新八件实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新八件实事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怀着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各郊县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为农民办实事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要根据农村新八件实事各项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当地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实事工程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实事项目的进展状况和资金落实情况,切实为郊县提供有效指导和服务。
  对农村新八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各郊县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市农村新八件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郊县实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市郊县工作会议上,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上年实事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张榜公布,对成绩突出的郊县和部门给予表彰。
  附件:1、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3、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4、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5、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6、农田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7、农村二次改水工程实施方案
  8、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9、南京市农村新八件实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要求,结合中心村镇调整和郊县“三个集中”的推进,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山水林田治理需要、小城镇建设需要等因素,将农村公路向已规划的集中居住点延伸。到“十一五”末,全市规划建设农村公路2656公里,总投资10.6亿元。2006年新建、改建农村四级以上公路227.5公里,总投资2.25亿元;改建农村公路桥梁23座(其中六合区9座,江宁区11座,栖霞区1座,浦口区2座),投资3000万元。涉及全市43个镇、70个行政村。
  二、资金补助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以区县筹措为主,省、市给予补助的政策。除争取省补资金外,市交通部门按8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补助;危桥改造市交通局按建安费的50%给予补助,其余建设资金全部由各区县自筹。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落实责任,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力度。各区县交通部门坚持一把手负责,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林、审计、地税等部门的配合,围绕省、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今年农村公路通达工程落实到位。
  (二)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发展状况、地质地形特点,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科学选用技术指标。落实土地保护政策,注重环保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尽可能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尽量避免大改大调、大填大挖、多占农田,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资源。在项目建设上,根据轻重缓急,做到先易后难,对带动效应大、地方积极性高、行政等级高、受益人口多、条件成熟的农村道路项目优先考虑、及早建设,对受益人口少、行政等级低、线路长、投资大的集中攻坚解决。
  (三)坚持政府投入,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的筹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很关键的一条是要落实好筹资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减轻农民负担。除省、市补助资金外,区县要按照“谁建设、谁筹资”的要求,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建设可探索多元化的社会资金筹措机制,但不得向农民摊派建设资金,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四)坚持质量第一,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农村公路直接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要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让农民群众长期受益,不能急功近利。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规模小,相对投资少,直接服务农民出行,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常规质量监督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新机制,研究加强质量管理的新办法,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使农村公路建设各项程序和规定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区县质检站或监理单位对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培训,尽快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管理力度,确保农村公路质量不出问题。
  (五)坚持多管齐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廉政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坚持关口前移,把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质监等监督主体的职能,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确保不损害群众利益,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人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六)坚持建养并重,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把建成的农村公路管理好、养护好,是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要结合《南京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稳定可靠的养护管理资金,使养护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有的作用。
  四、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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