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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欧洲城C区商品住宅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欧洲城C区商品住宅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核字[2006]第11号)


江苏信达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南京欧洲城C区商品住宅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南京欧洲城C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11865.19㎡,其中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447.46㎡,地下设备用房及非机动车库9775.07㎡,地上设备房263.53㎡,地下机动车位2500㎡,共计12986.06㎡,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商品房成本。
  二、南京欧洲城C区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55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根据我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允许销售价格在核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环境差价按南京欧洲城C区项目进行价格调节,价格加、减代数和为零。
  三、商品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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