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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唐家山地块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唐家山地块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核字[2006]12号)


南京方圆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住宅商品房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唐家山地块开发(采菊东篱)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354.49㎡。其中住宅商品房面积为8821.38㎡、商业用房面积为760.53㎡,地下室面积为2580.61㎡,计12162.52㎡。
  其中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33.65㎡,人防工程面积为1158.32㎡,计1191.97㎡,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商品房成本。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67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面积为2580.61㎡的地下室,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对外销售,但销售总额不得超过630万元。根据我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允许销售价格在核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三、商品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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