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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7)建设生态村。以生态村建设为细胞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控制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村公用设施建设,普及自来水,消除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保持村庄环境整洁,繁荣农村文化。2010年前,20%的村达到生态村标准,每年完成100个自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六)以倡导生态文明为重点,构建生态文化体系
  1、倡导生态文明。
  (1)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和发展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产的观念,确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价值观。摒弃对自然资源掠夺式开发的方式。遵循自然规律,多依靠科学技术,少依赖自然资源,多一份创造少一点消耗,创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培养公民的生态意识。倡导生态理念,规范生态行为,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心和热爱自然、亲近乡土的豁达情怀,倡导人与自然和平相处的人文精神,使生态理念成为人们自觉的道德规范。挖掘南京古今文化的生态底蕴,弘扬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的市民精神。
  (3)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抓住生态市建设的机遇,创新手段和途径,组织生态文化宣传与普及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等各类主题的世界日活动,形成普及和宣传生态意识的载体和氛围。增强全民对污染控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持续不断的培养全民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与参与意识,由深入人心转化为自觉行为,形成生态道德观,实现理性认识与行为实践的统一。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活动。
  2、培育新型的生产观和消费观。
  (1)培育新型的企业文化。积极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的活动,培育企业的生态价值体系,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节约资源,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建设企业生态文化。
  (2)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方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完善绿色流通企业与绿色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社会绿色消费体系,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导公众减少垃圾排放,进行绿色消费,鼓励节约使用、循环使用的消费习惯。
  3、弘扬南京特色的生态文化。
  (1)保护文化古城。遵循南京现有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分布规律,重点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南京特色的文化资源,形成彰显南京历史名城特色的文化氛围和生态格局,促进生态文化的弘扬与发展。重点保护中华路、御道街、中山路三条十代都城遗存轴线以及明代四重城廓。打造南京“六朝文化”亮点,积极保护修复明清文化遗迹,重点保护民国建筑。结合传统民居和文物古迹的保护,保存民国时期公馆区等特色街巷格局和保留部分古街巷。加强对城内尚存的古河道及古桥梁的保护。对已公布的289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13个历史悠久、地下遗存丰富的地区划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重视对近代优秀建筑的保护,将134处列入保护名单的优秀近代建筑,根据其重要程度和历史文化价值分级进行保护。
  (2)维护山水城林特色。充分发挥南京滨江、枕山、环林、抱湖的自然生态特色,进一步加强保护山形水态格局和自然景观风貌,严格禁止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山脉、水系等的开发建设,全面展示南京山、水、城、林相互交融的城市环境特色。
  4、积极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基层文化阵地,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态文化服务。依托南京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建立各种专题博物馆,发展博物馆事业。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出版发行有关生态知识的音像、图片与书籍,创作演出能表现生态文化内涵的精品。积极发展文化产业,走市场化、规模化、特色化和生态化的文化发展之路,构建具有生态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城市生态文明。
  四、生态市建设的重点工程
  根据南京市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对照生态市考核验收标准,针对南京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兼顾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出生态市近期重点建设的生态工程项目。2011年至2020年的工程项目,将根据生态市建设进展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安排。近期(2010年前)共规划生态市12大类建设工程,总投入估算400亿元。
  (一)生态农业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五大特色产业(特色蔬菜、苗木花卉、草食畜禽、特种水产和旅游农业)示范项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循环型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基地建设项目、秸杆、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项目、农产品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
  (二)绿色南京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城乡绿地公园项目、绿色通道工程项目、江河湖防护林工程项目、林业产业基地项目、郊野公园建设项目、森林资源安全工程项目等。
  (三)生态工业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清洁生产技术推广项目、ISO14000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生态型企业示范建设项目、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项目等。
  (四)生态服务业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态旅游景点建设项目、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绿色餐饮业示范项目等。
  (五)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重点工业水污染源治理项目、市区(主城、新市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各类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县(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重点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三河四湖(秦淮河、金川河、滁河、石臼湖、固城湖、玄武湖、莫愁湖)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等。
  (六)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燃煤发电机组脱硫项目、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治理项目、禁燃区清洁能源改造项目、机动车尾气控制与绿色交通项目等。
  (七)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噪声敏感区附近快速通道的隔声屏建设项目等。
  (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主要包括区域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市政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等。
  (九)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重要湿地保护项目、风景名胜区保护项目、郊野公园建设项目等。
  (十)自然资源保护工程。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和整治项目、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和小流域开发项目、采石宕口和矿山环境整治项目、水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项目、节水工程示范项目、生物资源保护项目、长江岸线资源保护项目等。
  (十一)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主城区绿地系统建设项目、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生命线建设工程项目、生态建筑与住宅示范项目、生态县建设项目、环境优美乡镇建设项目、生态村建设项目等。
  (十二)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绿色学校创建项目、绿色社区创建项目、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程项目、标志性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等。
  五、生态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领导机制保障。完善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全面负责规划落实过程中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各区(县)相应成立生态区(县)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县)的生态区(县)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建立部门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根据生态市建设的规划内容,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具体措施,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
  2、组织机构建设。设立专职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办”,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协调组织生态市建设工作。成立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网络,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建成具有高效组织能力和行为引导能力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参照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设立独立的环保机构,乡镇设专职环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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