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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3)控制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通过调整结构和控制总量,完成水泥行业工艺和设备升级改造,控制粉尘排放。推进钢铁企业除尘设备改造,加大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力度。提升现有电厂除尘水平,按照稳定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实施除尘设备改造,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实施清洁生产。
  (4)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实施绿色公交,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天然气(LCN)与电驱动公交车,新增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燃料车辆,大力推进现有车的使用天然气改造,系统建设天然气加气站。实行新车上牌环保达标制度,按新车标准控制外地在用车的转籍进入。严格在用车的环保检测,建立独立的尾气定期检测系统。实施在用车尾气排放分级标志制度,施行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高排放车辆限制通行。创新管理制度,加速淘汰污染型在用车。
  (5)综合整治区域大气环境。加强“禁燃区”建设,提升主城、仙林新市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禁燃区”建设水平。对应城市扩展,扩大“禁燃区”的范围,在东山、江北新市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6)加强地面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大气细颗粒物污染。提高建筑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改进建筑施工、建材运输的防尘技术及设备。对主城及新市区范围内工地实施严格的扬尘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加强渣土运输和道路扬尘控制。禁采区以外地区开山采石,贯彻从严管理的原则,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实行限制性开采,并逐步缩小开采范围和开采量。加强对开山采石宕口的环境综合整治,恢复破损山体的生态环境。
  (7)防治有机毒物及恶臭污染。综合采用项目控制、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等措施,优先控制氯苯类、硝基苯类、酚类、多环芳烃类、苯胺类、苯并芘类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二硫化碳、硫化氢、苯乙烯、氨、三甲胺等恶臭气体的排放。城区主导风的上风向燕-栖地区限制建设新的大气污染企业,限期搬迁有有机废气排放和恶臭扰民的污染企业。
  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1)加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与管理。执行南京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在现有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噪声达标区建设范围,到2010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5%。
  (2)加强对噪声源的防治。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饮食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三产噪声源的监督管理,使其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工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噪声源稳定达标,对不达标企业开展限期治理。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控制,限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3)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合理规划建设城市道路,确保交通顺畅,改善路面质量,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对中心城区主干道、声环境敏感点较多的道路实行严格的交通噪声管制,建设隔声屏障,种植绿化带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扩大机动车禁鸣区域,巩固禁鸣成效。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
  (1)安全处置危险废弃物。加快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2006年建成一期库容7.5万立方米安全填埋场。到2010年,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快电子固废处置中心建设、废感光材料集中处置中心建设。推进堆存铬渣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2)安全处置医疗废弃物。对现有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加强对城镇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安全处置的管理,有效防止农村医疗废弃物污染。到2010年,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3)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促进各类废弃物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工业固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的过程监管,实现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2%。
  (4)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成较完整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天井洼、水阁、轿子山三个卫生填埋场的技改扩建工程,建成日处理能力15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龙潭、马集等两座垃圾综合处置场,新建大型卫生填埋场一座和高淳、溧水两个垃圾综合处置厂。推广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2010年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率60%。健全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建设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形成1200t/d污泥处置能力,积极探索市政污泥资源化途径。
  5、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管。加强放射源和辐射源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杜绝辐射事故。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设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与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产生放射性“三废”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源)得到安全处置。
  (2)防止辐射污染。新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一座,到2010年放射性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加快实施省、市广播电台发射台搬迁。居住区等敏感区的环境放射性辐射水平控制在天然本底变化范围之内。加强控制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不断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6、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发使用生物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其使用技术,推广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到2010年,全市农药施用水平降低到5千克/公顷以下。促进有机肥生产,鼓励有机肥使用,引导农民使用高效化肥和合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使用量的大幅削减,到2010年全市氮肥施用量降低到350千克/公顷以下。
  (2)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鼓励采用实用技术开展畜禽粪便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有效控制养殖业的污染。到2010年,全市新建8000只“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和36处规模畜禽场粪便沼气治理工程。建成7个规模化有机堆肥场,100个沼气生态村。加强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废膜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0%,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试点和推广秸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和秸秆炭化开发,积极探索秸杆资源化利用的新途径,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
  (3)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实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实施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主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安全用水、清洁能源、卫生公厕、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问题,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开展农村“六清”工作,清理垃圾、清理粪便、清理秸秆、清理河道、清理工业污染源、清理乱搭乱建。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编制和实施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引导镇村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7、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加强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完善全市大气、地表水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六合、仙林、高淳、溧水空气自动监测站以及夹江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集中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系统,在重点污染源全面安装废水、烟气远程在线监测系统;加快化工园区等工业集中区域内重要污染源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建设核与辐射监测系统,形成整体监测能力;拓展生态监测、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等领域,形成覆盖全市范围,多层次、多要素、多领域的环境监测网络。
  (2)加强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监察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作用。着眼环境监察执法需要,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污染源监管、现场调查取证、排污量核定、污染纠纷调处和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五种能力;按照《江苏省环境监察机构现代化建设方案》编制要求,配置监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环境监察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保举报信息管理系统、污染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环境监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五个系统,努力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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