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各组成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察和督查资源,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四项制度”的实施。“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每月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一次。
(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8年4月1日-4月30日),学习宣传阶段。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四项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入了解并熟记“四项制度”的具体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更加统一,认识更加提高,态度更加端正,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工作要求是: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在2008年4月1日前把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印发到市直各部门及11个县区、乡镇,做到每个公务员人手一册。
2、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要全面开展“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每一个公务员都知晓“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深刻领会实施“四项制度”对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意义。
3、市直各委、办、局和各县区要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4月10日以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4、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四项制度”实施的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新闻办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利用会议、网络、简报、板报和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跟踪采访和报道“四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鞭策和督促后进单位,形成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08年5月1日-5月31日),落实责任、服务承诺阶段。各县区、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既是责任对象,又是落实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机构职能和职责分工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问责工作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到人。要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备案待查。
凡是具有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由市人事局、法制办提出公开承诺单位名单,新闻办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2008年6月-9月),督查落实阶段,重点对“四项制度”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督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从有关部门抽人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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