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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昭政发[2008]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党组2008年4月13日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现将《昭通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印发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昭通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市长工作,并按此分工调整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王敏正同志 领导并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张纪华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粮食、统计、法制、审计、监察等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沙江水电开发办公室、能源管理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监察局、法制办公室、粮食局、投资服务中心。

  联系市人大、政协,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昭通调查队,昭通军分区。

  何 刚同志 负责工业、建设、国土、环保、安全生产、信息产业等工作。

  分管市经济委员会(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产业办公室、住房公积金中心。

  联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邮政局,昭通供电局,市工商业联合会,人民银行昭通中心支行、昭通银监分局、驻昭各商业银行,驻昭各保险公司,中国电信昭通分公司、中国移动昭通分公司、中国联通昭通分公司、中国网通昭通分公司、中国铁通昭通分公司。

  杨嘉华同志 负责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分管市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昭通师专。

  邬永飞同志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交通、铁路、民航、扶贫、烟草、供销、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社、渔洞水库管理局、烟草产业办公室、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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