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凯悦·天琴花园二期商品住宅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核字[2004]第26号)
南京汉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凯悦·天琴花园二期商品住宅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二期04、06、07、08幢住宅,总建筑面积43096.66㎡,其中地下设备用房602㎡为附属公共配套。
二期总建筑面积中2131.21㎡地下设施未纳入附属公共配套设施面积,未进入住宅商品房建安成本。
二、二期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5720元/㎡(按建筑面积)。
三、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环境差价按本期项目价格调节,加减代数和为零。
四、商品住宅销售时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价格之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