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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民办健诚职业学校《旅游事务》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民办健诚职业学校《旅游事务》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6]229号)


南京民办健诚职业学校:
  你校关于《旅游事务》专业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该专业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办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你校的办学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旅游事务》专业的学费标准按《旅游·导游》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即每生每学期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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