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2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8月30日,我州会理县与攀枝花市仁和区交界处发生6.1级地震,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3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次生灾害防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以非常之力,尽非常之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防范次生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严峻形势下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确保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经费不落实,延误或影响防范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州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凉山州地震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州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对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安全性能情况的检查、鉴定,并采取措施,及时排险或控制险情;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灾区房屋安全性能情况进行鉴定,圈定危房,设立标示牌。州交通局、州公路局负责对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等基础设施安全性能情况的检查、鉴定,并抓好排险除险工作。州水利局、州水保办负责河道沟渠、水库及水利工程等重要部位雨情、水情、险情的监测预防和除险工作;负责对灾区已造成堵塞的沟道、挡水堤(坝)损坏险情排查,提供有效的处置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紧急措施排除险情,防止次生水灾发生;负责组织力量尽快对城镇供水生命线等设施进行恢复。州经委负责及时查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源,及时提供处置方案和排险措施;负责工业生产重点设施因灾造成的隐患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全面排查。特别要把村庄、集镇、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区和其它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会理、会东地震重灾区必要时要邀请专业队伍参与排查工作。排查时要对震前已有的地质灾害进行复核,检查其变化情况;对地震新诱发的地质灾害要进行详细调查。通过排查,制定完善预案,并及时为同级政府逐点提出监测防灾、转移避险、工程治理等针对性的防灾避险措施。指导地震重灾区及时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各类安置点、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恢复重建提供地质安全保障依据。州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设备,油库及输油气管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州公安局负责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国家重要物资、设施、次生灾害源以及救灾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协助当地加强对灾区行政机关、要害部门、物资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安全保护工作,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州消防支队负责对易发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排查,防止火灾、易燃易爆物品、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州气象局负责向地震灾区及时提供气象信息;负责对因灾损坏的防雷设施进行排查,迅速组织力量帮助灾区尽快恢复防雷设施。州地震局负责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及时报告和提供震情信息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学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采取措施,对因灾造成的危房进行排险或控制险情。凉山电信分公司以及移动、联通、网通等通信公司负责迅速组织力量对因灾损坏通信线路和设施设备进行排查,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确保抗震救灾信息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