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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关于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关于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水[2008]48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认真专业务实作风建设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局机关和局属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局机关和局属水利系统各单位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水利实际,树立是打造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水利意识,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水利技术人才队伍,为全市水利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队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全员参与。局机关和局属水利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和安排,做到人人参与练兵,人人受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立足本职。在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中,要突出单位特色,立足本职岗位,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的要求,狠抓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技能。

  (三)注重实效。要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围绕工作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

  三、活动内容

  紧密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研究确定练兵比武项目。比武项目要立足主要岗位,面向一线职工,体现单位特色。内容要丰富,既要有理论知识,也要体现务实操作、岗位技能。各单位练兵比武项目要报市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审批表附后)。

  在各单位组织开展练兵比武的基础上,市局根据其推荐的比武项目,每年确定3-4个公共典型性项目组织开展比武活动(具体项目、比武方案另行通知)。

  四、方法步骤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从2008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2008年的练兵比武活动从4月份开始全面展开,分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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