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墨香山庄(三期)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6]036号)
南京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墨香山庄(三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墨香山庄(三期)小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小高层住宅为0.9元。公共服务的内容按合同或业主公约约定实行。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等其他收费事项仍按宁价房物字[2005]070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