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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苏州市阳澄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2.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年底前,完成已建10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的除磷脱氮设施改造工程,配套污水管网302.8公里(详见附件4)。所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指标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其它指标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6月底前,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阳澄湖保护区内24个农村居住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成、投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475吨/日,配套污水管网110公里(详见附件5)。对无法接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接管的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试点(详见附件5)。

  4.全面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试点。年底前,建成常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开工建设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公司尾水利用工程。

  5.推进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进程。常熟市、昆山市及相城区分别建设1~2座污泥集中处置设施。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开工建设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6.开展沿湖餐饮业和娱乐综合整治工作。6月前,常熟市、昆山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阳澄湖沿湖旅游、餐饮服务业专项整治任务,取缔沿湖无审批手续及违法旅游、餐饮项目。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船舶污染。

  1.进一步压缩围网养殖面积。5月底前,阳澄湖西湖围网养殖全部拆除,阳澄湖(即东湖)网围养殖总面积控制在32000亩以内。其中常熟市、昆山市、相城区及工业园区分别压缩到1500亩、4500亩、16000亩及10000亩。沿湖岸外塘300~1000米范围禁止围网养殖。加强内塘养殖污染防治,不得在阳澄湖保护区范围的内塘水域新增水产养殖。大力推广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零排放的养殖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珍珠养殖污染,控制南美白对虾养殖。

  2.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年底前,全面取缔沿阳澄湖水源水质二级保护区内26家畜禽养殖场(其中,相城区20家,昆山市6家),完成阳澄湖水源水质准保护区内现有100家畜禽养殖零排放工程(其中,昆山市30家,相城区70家)(畜禽养殖场名单详见相关市区《2008年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附表)。阳澄湖水源水质二级保护区范围禁止畜禽养殖,阳澄湖水源水质准保护区禁止发展畜禽养殖。阳澄湖保护区外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无法达到零排放的养殖场必须搬迁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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