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地区工业产值比重达40%,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16%。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扶持建设一批“零排放”的示范企业。
2.实施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染整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食品制造工业(味精工业及啤酒工业)尾水排放COD、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标准,其它指标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坚决予以关停。
3.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新建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开发区,区外企业必须结合扩建和技术改造逐步转入开发区。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的经济开发区,停批入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禁止新建排放氮磷的工业项目。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地表水达不到功能区标准的地区以及划定的“清水廊道”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4.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凡列入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行业、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限实施强制淘汰。年底前,常熟市、昆山市、相城区及平江区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关闭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区内列入化工整治目标责任书中落后化工企业53家(名单详见附件2),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5.加大重点行业、区域及污染源环境监管力度。积极推行造纸、印染、电镀等行业的中水回用,进一步加强相城区黄桥地区电镀、线路板等行业的关闭整合及搬迁,改善阳澄湖入湖河道的上游水质。阳澄湖保护区内,对列入全市排放COD、氮、磷污染物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与沿湖各地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放,按量排污,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标准。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6月底前,完成阳澄湖保护区内的相城区阳澄湖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阳澄湖保护区内其余建制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做到城镇生活污水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完成阳澄湖保护区内新建、在建、扩建5家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新增处理能力14.0万吨/日,配套管网115公里(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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