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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构建行政职权网上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职权正确行使。

  6.探索建立全市政务公开网上综合监察系统,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监察系统。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对各级政府及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进行适时监控,预警提示存在问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符合《条例》的各项规定。二是探索建立行政处罚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对各级政府及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特别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通过计算机进行实时监控。三是探索建立办事公开网上监察系统。以便民服务中心“12345”服务热线为平台,探索建立办事公开网上监察系统,主要监督办事程序、办事效率、公众满意率等情况,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四是从探索建立教育收费网上监察平台入手,建立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监察系统。五是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网上监察系统。(市监察局、市信息办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小组,由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发改委(信息办)、编办、法制办、政务公开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市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政务公开办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具体分工为: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市发改委(信息办)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指导、网络整合,提供技术保障;市编办负责各部门职能核定及动态管理工作;市法制办负责各部门权力清理核定、动态管理及组织协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保密局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监察局负责全市电子监察系统规划建设工作,对相关监控监察数据进行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督办,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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