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7]10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徐宪平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刘明欣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维建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成 员:
黄 河 省发改委副主任
杨晓晋 省经委副主任
石建辉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方先知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戴美湘 省农办副主任
龚秀松 省物价局局长
肖常锡 省建设厅巡视员
杨新法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力公司,杨新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加强对全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支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