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苑小区三期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核字[2004]25号)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核批“北苑小区三期”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北苑小区三期总建筑面积为44449.28㎡。其中住宅商品房面积为39727.99㎡、营业用房面积为637.53㎡,计40365.52㎡。
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地下面积为4083.76㎡,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商品房成本。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419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允许你公司利用楼与楼之间区位的差异,制定环境差价,环境差价按该项目三期01幢至08幢楼之间进行价格调节,价格加、减代数和为零。
三、商品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价格以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价格需作调整时,必须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