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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逸仙名居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逸仙名居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核字[2006]06号)


江苏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逸仙名居’高层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白下区头条巷50-58号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358.5㎡。其中住宅商品房面积为29113.73㎡、地下机动车停车位(车库)面积为549.76m,计29663.49㎡。
  其中作为附属公共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87.43㎡,标准配建总量15%的地下机动车停车库面积为97.02㎡,人防等地下室面积为1497.89㎡,01幢消防水箱面积为12.67㎡,计1695.01㎡,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商品房成本。
  二、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815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根据我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允许销售价格在核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住宅楼层、朝向差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你公司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允许你公司利用楼与楼之间区位的差异,制定环境差价,环境差价按该项目进行价格调节,价格加、减代数和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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