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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光电技术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光电技术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6]194号)


南京市光电技术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请报告》收悉。你校是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技工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2800元。
  二、住宿费、实习材料费:按《转发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衔接同类高职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5]265号)规定执行。
  三、代办费:按实收取。
  四、计算机上机费:学生在教学计划之外利用课余时间使用学校计算机的,学校可收取计算机上机费每小时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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