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主责明确、配合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综治部门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公安机关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监督指导“三电”行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巡线工作,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发展改革委(经委、电力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广播影视部门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建立广播影视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专门保卫机构和专业护线队伍,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电信监管(通信管理)部门要指导电信企业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建立通信管理部门、电信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督促电信企业建立专门保卫机构和专业护线队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电信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落实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加大物防、技防投入,探索建立专群结合的“三电”设施巡护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有关职能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影视集团公司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