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8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8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08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二日

  西安市2008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陕西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3月至10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运行。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为促进西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实现“平安奥运”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全力侦破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专项斗争期间,我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7年同期下降20%以上;建立侦破挂牌督办案件责任制,切实提高破案率,力争全部侦破部、省挂牌督办案件,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二)确保奥运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奥运比赛正常进行、赛事信息安全播出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不发生其他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三)进一步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重点清理整治无手续和超范围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摸清底数,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并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