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政办字[2005]33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落实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国务院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2005年11月7日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派出自治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督查工作组,赴各盟市监督指导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自治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督查工作组联系电话:0471-4342287(24小时值班)
附件:1全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督查人员分组名单(略)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提纲
自治区紧急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2: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提纲
一、行政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国务院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2005年11月7日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纪要落实情况。
(一)主要领导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完善。
(三)指挥部是否已经开始启动工作并建立了有效工作机制。
(四)经费是否已经安排落实,数量及到位情况。
(五)防疫物资是否按照要求储备,包括种类、数量。
(六)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制是否已经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及重要人畜共患病防控情况。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情况。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情况。
1疫苗订购情况。禽流感疫苗包括H5N2疫苗、H5N1疫苗,口蹄疫疫苗包括O型疫苗和O型-亚洲Ⅰ型双价疫苗。
2疫苗是否为国家指定定点厂家生产;对伪劣、假冒疫苗的查处情况。
3免疫数量和免疫密度。鸡和水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数量、免疫密度,猪牛羊口蹄疫免疫数量、免疫密度。牛羊是否按规定用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双价疫苗全部免疫。免疫密度要说明实际群体免疫密度(免疫动物数量/存栏动物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