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出租汽车营运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金函〔2004〕13号)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
你处客运服务中心报来的《关于出租汽车营运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郑客管处[2004]25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厅关于加强出租汽车收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通过实地调查和对成本审核,经研究,现对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车内防护网及安装,每套350元。
二、出租汽车标志灯及安装,每只230元。
三、营运标志牌及安装,每车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