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冀劳社[2008]35号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怀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扶助城乡贫困人员通过就业实现脱贫,促进和谐河北建设,根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劳社〔2007〕5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0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我省户籍;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或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人口贫困线以下家庭或因病、残、单亲等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
(三)年龄在16-25周岁之间;
(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
(六)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承担任务院校
200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全省共招生5000人,学制均为2年(含半年顶岗实习)。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经综合考察,确定: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作为省级定点学校面向全省招高中毕业生1000人;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张家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秦皇岛市高级技工学校、唐山市劳动高级技工学校、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保定市高级技工学校、河北保定机电工程技工学校、沧州市技工学校、衡水市高级技工学校、邢台市技师学院、邯郸市物资技工学校作为设区市定点学校面向本市共招初中以上毕业生3900人;怀来县劳动技工学校作为扩权县试点学校面向本县招初中以上毕业生100人。
各设区市(怀来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按照省分配的招生人数、院校优势专业、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和任务承担院校协商确定今年招生专业设置、初高中毕业生比例和班数。
三、招生及录取步骤
2008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采取个人报名与扶助对象所在街道(乡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要如实填写《2008年河北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审批表》,报名对象本人所在居委会(村)、街道(乡镇)、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其家庭情况和报名条件逐级把关,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由设区市(怀来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承担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院校根据设区市(怀来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寄发给被录取的扶助生。扶助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入学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