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86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我省决定开展对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大检查。现将《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我省将于2008年5月27日起对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大检查。为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大检查工作,摸清、掌握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的总体情况,查找各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督促各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我省技工教育和民办职业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检查内容
(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1、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公布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
3、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责情况。
(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1、任课教师取得教师上岗资格情况;
2、各专业教师配备情况;
3、师资结构状况。
(三)教学管理情况
1、教学及实训的基本条件;
2、实训中的安全情况;
3、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备案情况;
4、教学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
5、学生对教学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的满意程度。
(四)学生管理情况
1、学生的住宿条件和卫生状况;
2、学生饮食安全卫生情况;
3、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校园秩序;
4、学生各项基本权益落实情况;
5、就业指导及学生就业情况;
6、校外实习学生的组织和管理情况。
(五)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
1、收费标准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