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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登封市天然气商业用气价格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登封市天然气商业用气价格的批复
(郑价公函〔2006〕22号)
登封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市天然气商业用气价格的请示》(登价字[2006]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精神,为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节约用气,保证市场供应,结合你市天然气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市天然气商业用气价格暂按2.90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2.5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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