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中牟县天然气工商业用气价格的批复
(郑价公函〔2007〕2号)
中牟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中牟县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牟价字[2006]39号)收悉。根据国家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精神,为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节约用气,保证市场供应,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结合你县天然气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县工业天然气用气价格由1.7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由1.8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居民用气价格标准不变,继续执行1.6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