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05]31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水电)局,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直属的果品(蔬菜、水产)办,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重庆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自去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局计划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为了按时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市局将建立健全新时期以“4+2”为主要体现的全市农业发展规划体系。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的重要性
“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解决三峡库区产业“空虚化”问题的关键时期。农业面临着战略性结构调整和深层次发展的新形势,认真编制“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的具体体现,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正确指导我市农业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认真编制“十一五”农业总体规划、行业规划、专题规划和单项规划,做到进度快、质量高、影响大、效果好。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全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局成立了由王越局长任组长,吴纯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展计划处处长柯荣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业务处处长为成员。各直属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把规划编制作为今年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全局着力构建“4+3”农业规划体系。“4”,即《重庆市农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重庆市农业“八大体系”建设规划》、《重庆市农牧渔行业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农业发展专题规划》;“3”,即《重庆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规划》、《重庆市特色补品区域布局规划》和《重庆市农业局各直属单位“十一五”发展规划》。
“4+3”规划的编制分工责任如下:
(一)总体规划
名称:《重庆市农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