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疫情应急处置
针对不同级别的疫情,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后,立即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领导机构
预案一旦启动,首先责成疫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按照响应级别分别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并启动防控应急预案,把红火蚁防控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
(二)规范相关工作
1、疫情确认。疑似新疫情一旦发生,发生地县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在24小时内上报重庆市植保植检站,重庆市植保植检站接到疑似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取样和鉴定;必要时,由农业部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新上报的疑似疫情进行调查复核。
2、疫情报告。疫情确认后,重庆市农业局应在24小时之内将疫情上报市政府和农业部。农业部收到疫情报告后,立即通过《农业部值班信息》报国务院。因瞒报和缓报造成疫情扩散和重大危害者,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3、疫情公布。以农业部公告名义公布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布。
4、封锁控制。重庆市农业局红火蚁疫情防控指挥部督促、指导疫情发生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红火蚁的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科学地划定疫区和监测区,并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疫区所在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疫区内的蚁巢和红火蚁活动区域设置醒目的标志和界线,警示人们避免进入。要按照《
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封锁控制方案,对疫区采取封锁控制措施。
一要对疫区内机场、码头、车站、停车场及主要交通干线两旁区域进行地毯式调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扑灭。
二要对疫区内有外调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进行物流摸底调查,重点检查外调货物及其包装物是否夹带红火蚁,运输工具、货柜等角落、底部是否带土或藏蚁,发现红火蚁要及时处理。
三要对疫区农产品外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加强产地检疫,在农产品运输前实施严格检疫。
四要在疫区周边主要交通要道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对外运的种子(苗)、花卉、盆景、草皮、介质等植物产品,在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通过检疫的,应发放植物检疫证书,对未获得植物检疫证书或发现有红火蚁的货物禁止外运。禁止疫区内土壤、垃圾、建筑余泥、堆肥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