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渝农发[2005]33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
近期,在我国广东省吴川市等部分地区发生一种新传入的有害生物--红火蚁(Solenopsis invicta Buren)。为防止其进一步扩散、蔓延,确保在新突发疫情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扑灭疫情,根据《
植物检疫条例》和《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制定了《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我局参照该预案制定了《重庆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制定本辖区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探索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今后新突发重大植物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重庆市农业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红火蚁疫情发生和扩散,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安全,将红火蚁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
植物检疫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农业部《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启动应急
红火蚁疫情分为四个级别:当1个乡镇范围内发生红火蚁疫情时为四级疫情;涉及1个县2个或2个以上乡镇的为三级疫情;涉及2个县的为二级疫情;涉及2个以上县的为一级疫情。达到一级疫情时,由重庆市农业局局务会研究后,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市领导批准后,正式启动应急。在未启动应急时,红火蚁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由重庆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负责。
二、组织领导(适用于一级响应)
(一)建立局级联席会议制度。重庆市农业局牵头,成立由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动植物检验检疫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铁路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重铁分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邮政局、市交通管理局、市港务局、市民航管理局、市公路运输(集团)总公司等部门参加的局级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控制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农业局分管局领导担任。